听证公告
时间:2012.05.17 来源:
为了推进依法统计,提高制定规范性文件的科学性、民主性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决定就制定《辅助调查员管理办法》召开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2年6月5日上午9:00-11:00;
2.地点: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小会议室(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新世纪花苑华侨国际大厦15楼)。
二、听证内容
《辅助调查员管理办法》制定的法律依据,辅助调查员的基本职责、选聘、培训、待遇、解聘辞职、监督检查等。
三、听证会参加人员产生方式
1. 采取社会公众自愿报名、总队随机选取的方式抽选10人。若报名人数不足10人,所有报名者都参加听证会。
2.总队邀请有关专家2人。
四、参加听证会的报名条件、时间、方式
1.报名条件。年满18周岁,在湖南省居住的中国公民。
2.报名时间。2012年5月16-22日。
3.报名内容。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工作单位、职业(职务)。
4.报名方式。电话申请或者电子邮件申请。报名电话:0731-85154630,报名邮箱:fly229sx@163.com。
联系人:孙翔。
五、其他事项
湖南国调总队将于2012年5月25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并在本网站上进行公告或电话通知参会人员,同时送交有关听证材料。
长沙市区以外的参加听证会人员,听证会期间的食宿费用由湖南国调总队承担,往返交通费用自理。
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
二○一二年五月十七日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