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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调查总队四举措开展学法活动

时间:2012.07.20 来源: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国家统计局、省政府有关要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提高依法行政、依法调查水平,提升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综合能力,弘扬践行湖南国调精神,湖南国调总队决定开展一系列学法普法活动。
    一是推荐学习内容。根据各处室职能特点,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总队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制定通过了《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机关2012年岗位学法活动方案》,明确了不同处室、不同岗位的的学法重点,各处室学法内容总共涉及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达92部。
    二是开辟法规学习园地。除在总队机关公共场所设立法制宣传专栏外,还在总队内部信息网开辟了法规学习园地网上专栏,将所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公布在内网,供大家及时查阅、学习。
    三是丰富学习方式。学法活动方案要求,岗位学法采取队务会统一学、国调论坛重点学、处室专人辅导学和个人业余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近期将举办全省国调系统依法行政学习培训班,邀请专家在湖南国调论坛举办一期学法专题讲座。
    四是加强考核,确保学法取得实效。方案明确了各处室的法制联络员为学法辅导员,各处室负责人定期检查学法笔记,总队“六五”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岗位学法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年底进行普法考试和评比,并纳入了各处室依法行政考核的内容。
    总队党组对学法守法用法高度重视。党组书记、总队长程子林在动员会上强调,学法是知法、用法的前提,在学法活动中要做到“五结合”:一是要将学习宪法、统计法和学习与履行职责密切相关的其他法律法规结合起来;二是要将学法和学习总队各项工作制度结合起来;三是要把学习国家法律与学习党内法规结合起来;四是要把学习法律文本与学习法学理论、案例结合起来;五是要将个人自学与单位组织学习结合起来。通过扎实开展学法活动,切实提高法律素养和业务素质,增强依法行政和依法调查的能力,增强依法维护统计调查秩序的能力,增强依法提高统计调查数据质量的能力,为推进“三个提高”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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