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湖南城镇低收入居民生活状况分析
时间:2015.07.23 来源:总队居民收支调查处
湖南国调报告第56期
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
2015—7—23
调查资料显示:上半年,随着经济的平稳发展和各种惠民增收政策的实施,我省城镇低收入居民家庭(全部调查户的20%)的收支水平呈现良好的增长态势。
一、城镇低收入居民的收入增长状况
(一)收入快速增长,与高收入居民的差距缩小
上半年,城镇低收入组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670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65元,名义增长13.3%,增速在五个收入分组中最高,比城镇平均水平高4.7个百分点。城镇居民的低收入组、中低收入组、中等收入组、中高收入组、高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速分别为13.3%、11.9%、9.9%、7.2%和-4.9%。高低收入比由上年同期的5.5:1下降为4.6:1,绝对值差距由22626元缩小为20594元,相对收入差距与绝对收入差距都有所缩小。
(二)转移净收入快速增加
随着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与各类政策性生活补贴标准的提高,城镇低收入居民转移净收入快速增加。上半年城镇低收入组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1268元,同比增长30.1%。
二、消费增长迅速,生活水平仍然较低
上半年全省城镇低收入组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5293元,同比增加545元,增长11.5%,比平均水平高3.7个百分点。八大类消费除医疗保健、其他用品和服务外,均呈增长态势。
(一)整体消费水平低,消费倾向较高
上半年全省城镇低收入组人均消费支出5293元,只相当于全省城镇平均水平的56.9%。各类消费与全省城镇平均水平相比,除食品、文教娱乐为平均水平的61.5%和71.7%,其他各类消费都不到平均水平的六成。
上半年湖南低收入组消费倾向(即生活消费支出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93.4%,比全省城镇居民平均水平高25.2个百分点,说明低收入家庭的收入大部分用于日常基本消费,难以进行储蓄或投资。
(二)恩格尔系数高,消费层次较低
上半年,湖南城镇低收入组人均食品烟酒支出1964元,恩格尔系数(食品支出占消费支出的比重)为37.1%,比全省城镇居民平均水平高2.8个百分点。低收入家庭的谷物、肉类、禽类等基本食品消费与平均水平差距相对较小,而水产品、奶类、干鲜瓜果等营养和享受型的食品消费与平均水平差距较大。由于收入低,低收入家庭很少在外用餐,人均饮食服务消费仅为全省城镇居民平均水平的38.8%。
(三)教育支出压力大,文化娱乐生活相对贫乏
从表2可以看出,文教娱乐支出是城镇低收入组居民与城镇平均水平最接近的消费支出大类,但其内部构成大不相同。上半年,低收入组文教娱乐支出中,人均教育支出520元,达到城镇平均水平的91%,占文教娱乐支出的73%,占比比城镇平均水平高15.5个百分点。在低收入家庭的教育支出中,高中教育与大专及以上教育支出较高,这反映了低收入家庭为了改变生活现状,注重子女教育投资,在有限的收入中拿出较大部分投入到子女的教育支出中。而在文化娱乐支出方面,低收入组人均仅为192元,不足平均水平的一半,团体旅游、健身、电影演出消费分别只有平均水平的23.9%、1.2%和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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