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总队荣获“2012年度全省依法行政优秀单位”称号
时间:2013.05.13 来源:
湖南总队荣获“2012年度全省依法行政优秀单位”称号
近日,湖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召开全省政府法制工作会议,通报表彰了全省依法行政优秀单位。湖南总队作为中央在湘单位依法行政考核第二名荣获“2012年度全省依法行政优秀单位”。
湖南总队一直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2012年,总队继续狠抓统计法制建设,着力完善五大机制,成效显著。健全了湖南国调系统以“一把手”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的领导协调机制。总队党组会学法、队务会学法、中心组学法、国调论坛学法、岗位学法活动开展卓有成效,形成了学法长效机制。举行了《湖南国调系统辅助调查员管理办法》听证会,制定出台了24项规范性文件,推进了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市县队统一加挂统计执法检查室牌子,并由专门力量从事执法工作;加大培训力度,严格实施统计执法人员资格制度,制定《湖南国调系统依法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构建了统计执法规范运行机制。制定贯彻落实《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实施方案,严格审批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始终坚持依法依规调查,切实加强服务型统计建设,着力健全统计服务保障机制。
通过依法行政,着力打造了湖南 “国调法治”名片,为推进“三个提高”提供了坚实的法制保障,受到国家统计局和湖南省委、省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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