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 湖南省统计局关于印发《湖南省实施县级粮食产量抽样调查规程》《湖南省县级粮食产量抽样调查数据质量控制办法》《湖南省县级粮食产量抽样调查辅助调查员操作规程》的通知
时间:2013.04.09 来源:
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 湖南省统计局
关于印发《湖南省实施县级粮食产量抽样调查规程》《湖南省县级粮食产量抽样调查数据
质量控制办法》《湖南省县级粮食产量抽样调查辅助调查员操作规程》的通知
湘调字〔2013〕39号
各市州国调队、统计局;各粮食生产大县(市、区)国调队、各未设国调队的粮食生产大县(市、区)统计局:
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业部关于开展县级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统字〔2012〕37号)《国家统计局关于布置2013年县级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统字〔2012〕104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等单位关于做好县级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湘政办发〔2013〕15号),我省从2013年开始在粮食生产大县开展县级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工作。为严格实施国家县级粮食产量调查方案,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制定《湖南省县级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实施规程》《湖南省县级粮食产量抽样调查数据质量控制办法》《湖南省县级粮食产量抽样调查辅助调查员操作规程》,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1.湖南省实施县级粮食产量抽样调查规程
2.湖南省县级粮食产量抽样调查数据质量控制办法
3.湖南省县级粮食产量抽样调查辅助调查员操作规程
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
湖 南 省 统 计 局
2013年4月7日
相关附件:
039号附件资料:联合下发实施规程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