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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国家调查队系统文明创建再上台阶 |
时间:2017.02.13 来源:总队机关党委 |
近年来,总队党组高度重视文明创建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建设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全面实施《湖南国调系统文明创建实施纲要(2012-2017年)》,努力营造创建氛围、丰富创建活动、务求创建实效,领导系统文明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五年创建实施纲要提前完成。
总队2014年被评为省级文明标兵单位,在2016年的省级文明标兵单位复查时,省文明办对总队的创建工作给予高度评价:“湖南调查总队的文明创建有顶层设计,有总体规划、有中期目标、有年度方案,年初有动员,年终有总结,两年一评比,把文明创建作为总抓手,以国调讲堂等为载体,重点突出,成效显著”。
各市县队也纷纷以文明创建为抓手,掀起创建热潮。通过深入动员,营造氛围,丰富拓展创建平台和载体,创新创建方式和途径,紧密结合业务工作实际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创建活动,筑牢文明创建的根基,各项工作水平全面提升,文明创建工作硕果累累。截至2016年底,长沙、株洲、邵阳、岳阳、常德、益阳、永州、怀化、湘西等9个市队创建成为省级文明单位,湘潭、郴州等2个市队,赫山、江永、宁远、会同等4个县级队创建成为市级文明标兵单位;衡阳、张家界、娄底等3个市队,湘乡、祁东、耒阳、常宁、新邵、邵阳县、洞口、新宁、汨罗、汉寿、澧县、石门、永定区、慈利、南县、桃江、桂阳、临武、安仁、资兴、冷水滩、新化、涟源等23个县级队创建成为市级文明单位,望城、浏阳、攸县、湘潭县、衡南县、湘阴、平江、道县、溆浦、芷江、龙山等11个县级队创建成为县级文明单位。
湖南国家调查队系统各单位以文明创建为抓手,凝聚了干部力量、促进了业务发展,提升了调查队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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