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关于印发
《2014年湖南调查总队文明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湘调字〔2014〕28号
总队机关各处室:
现将《2014年湖南调查总队文明创建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对照方案要求,完善创建制度,抓好贯彻落实。
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
2014年5月9日
2014年湖南调查总队文明创建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湖南国家调查队系统文明创建实施纲要(2012-2017年)》,促进文明创建工作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更好地提振精神、改进作风、树立形象、推动工作,争创省文明标兵单位,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建设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统计核心价值观和湖南国调精神,推动文明行业创建活动深入开展。以《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基础,以丰富多彩的群众性创建活动为载体,以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干部职工队伍为目标,大力加强学习型调查队建设,努力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奋力提高统计能力、提高数据质量、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全面建设服务型统计。
二、创建内容
(一)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提高党组织战斗力
1.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实施《中共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党组工作规则》和《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工作规则》。认真落实总队党组的决定和工作部署,带头践行统计核心价值观和湖南国调精神,团结协作,开拓创新,引领科学发展、促进单位和谐。
2.坚持务实深入的工作作风。坚持依法统计、依法调查,坚持独立调查、直接调查,恪守统计工作“四条红线”,加强执法监督,确保调查数据客观真实。
3.坚持密切联系群众。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在群众中威信高,民意好,确保领导班子考核在群众中得赞同票率在75%以上。
4.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大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基层党组织战斗力、凝聚力。坚持中心组学习、民主集中制、民主生活会制度,做到时间保证、内容丰富、形式活跃、卓有成效。
5.发扬民主,勤政廉政。尊重干部职工的民主权利,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勤政廉洁,顾大局,守纪律,确保无违法乱纪和以权谋私行为的发生。
6.坚持创建,加强保障。把文明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为文明创建工作提供人、财、物等方面支持和保障,确保文明创建工作扎实,措施有力,程序完备,目标圆满。
(二)加强业务建设,提升服务水平
1.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围绕党委、政府的工作大局提供可靠的统计数据服务,切实发挥统计调查数据对各级党委、政府的决策参考作用,及时准确地捕捉经济社会运行中的热点和难点,为湖南“四化两型”建设提供优质的统计信息服务。
2.不断提高工作质量。严格执行《湖南统计调查业务规范化标准》,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把提高数据质量作为调查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国家统计局下达的各项调查任务全面、准确、及时地完成。进一步做好省委、省政府委托的文明城市测评,党风廉政调查和省直机关作风评议等重要专项调查工作,确保调查结果数出有据、真实可信。充分发挥反应快捷、高效机动的优势,积极组织课题研究、专项调查和分析研究工作,出高质量的课题研究成果和分析研究报告。
3.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完善的专业统计、财务、人事、安全、保密等管理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财、用制度管物。切实加强对制度实施的督查督办,使各项工作在制度规范内有序开展,确保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4.始终坚持依法行政。牢记并认真践行湖南调查队员誓词,文明公正执法,廉洁高效服务,严格执行国家统计局和总队制定的业务工作规范化标准,确保统计调查数据的权威性和可信度,力争各专业在国家统计局年度考核评比中获奖。
5.始终把关注民生、改善民生放在首要位置。充分发挥快速调查,直接调查等自身优势,为民办事,为民服务。积极开展“双联”和困难职工帮扶工作,分析研究“双联”和扶贫帮困中存在的问题,完善工作计划,把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成效。
(三)强化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干部职工文明水平
1.坚持价值引领。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力弘扬“尚法唯实,真情报国”的湖南国调精神。
2.不断加强学习型调查队建设。巩固学习型调查队建设成效,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和网络培训等活动,提高干部职工思想、政治、业务和文明素质。有计划地组织考察学习,扩展视野,开拓思路。鼓励和支持在职学习,营造全员学习、终身学习的良好氛围。
3.大力加强作风建设。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发扬求真务实、艰苦奋斗、密切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工作作风。大力支持和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湖南省志愿者协会,积极组织“学雷锋志愿者服务”活动。大力倡导良好风气,广泛深入地开展统计职业道德教育,牢固树立职业使命感和荣誉感,使真实可信、科学严谨、创新进取、服务奉献成为每一个调查工作人员的自觉行动。
4.高度重视下一代工作。提高社会责任感,加强对干部职工子女的思想道德建设,为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
5.提高干部职工队伍思想道德素质。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定期组织收看《道德讲堂》,提高党员思想道德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
6.培养良好的文明风尚。认真贯彻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严格执行“爱岗敬业、勤勉节俭;遵纪守法、规范安全;举止文明、服务热情;团结协作、争优创先”的文明办公守则,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干部职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素质不断提高。
(四)加强文明创建制度建设,创建工作扎实有效
1.建立健全文明创建工作机制,抓好工作落实。做到有健全的组织机构,有完善的规章制度,有稳定的活动载体,有适当的活动经费,有齐全的记录资料。
2.层层落实创建工作责任制,做到干部职工人人知晓,人人参与。党政领导齐抓共管,工会、妇委会、青联等组织积极配合,干部职工全员参与。
3.丰富干部职工生活。开展经常性的文体活动,有计划组织有关竞赛,丰富干部职工业余生活。
4.进一步优化活动场所,创造良好的活动环境。加大硬件建设投入,实施净化、绿化、美化、亮化等工程,不断改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和文体娱乐场所设施。
5.坚持开展文明单位、个人和家庭等创建评选活动。
(五)加强党纪政纪法制教育,干部职工遵纪守法
1.开展经常性的法制宣传和党纪教育,干部职工法律、纪律意识较强,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较高,能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纪律、制度,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
2.认真开展统计普法和统计执法工作。运用法律武器,积极推进依法统计,担负起《统计法》赋予的神圣职责,积极参与统计普法,提高统计执法能力,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保证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3.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将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努力预防和坚决惩治各种腐败行为。根据工作性质和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坚决杜绝统计上的弄虚作假。完善纪检监察工作网络,切实加强对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的廉政考察和考核,为统计调查事业的发展保驾护航。
(六)加强综合治理,确保安定祥和
1.积极开展综合治理。干部职工学法、懂法,守法,确保干部职工中无刑事或重大治安案件,无重大违纪案件,无民事纠纷,无邪教组织和邪教练功人员,无黄、赌、毒等现象,机关公共秩序好,综合治理合格。
2.经常性地开展安全教育。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无重大失密、泄密、工伤、火灾、医疗、交通、偷盗等安全责任事故。
3.落实各种卫生防疫制度,保证无重大传染病发生。
4.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政策,确保无计划外生育。
5.严格机关办公环境管理制度。守公德、爱卫生,保证办公环境清洁整齐。
三、创建要求
文明创建事关总队大局,总队已成立专门组织机构和工作班子,实行责任分工,力求把各项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一)职能部门要高标准落实各项工作
文明创建领导小组要把文明创建工作作为头等大事,进行规划和部署,研究和解决文明创建中的重大问题,为文明创建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文明办要切实履行职责,确保目标实现。一是要学习和熟练掌握好相关的政策、业务知识和文明创建工作中的各项工作要求,争取工作主动。二是牵头整理好文明创建的事迹材料和申报材料。三是继续督促和检查各支部、各处室文明创建工作的落实情况。
各组责任人要根据所担负的工作,切实履行职责,分解工作目标,制定工作计划,确保工作实效。
(二)各单位要认真履行好职责
各支部和处室要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制定好本单位文明创建的具体办法与措施。并做好有关记录,形成完整的备查资料。要严格落实创建活动的整体安排,扎实做好各项创建工作。
(三)全体干部职工要积极参与
创建省文明标兵单位是总队干部职工共同的目标,文明创建成果也将由总队干部职工共享。全体干部职工要以“我是主人、责任在我”的态度和热心,倾情关注,积极参与,团结一致,形成合力,为文明创建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