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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总队机关文明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决定 |
时间:2014.06.16 来源: |
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
中共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机关委员会
关于表彰总队机关文明创建工作
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决定
湘调字〔2014〕22号
总队机关各处室:
两年来,总队机关各处室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奋力践行真实可信、科学严谨、创新进取、服务奉献的统计核心价值观,大力开展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建设,干部职工素质和文明程度不断提高,涌现出了一大批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充分展示总队机关文明创建成果,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激励干部职工奋发进取,推进文明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决定授予:办公室等10个处室为文明标兵单位;法规制度处等7个处室为文明单位;马鑫等37名同志为文明标兵;马爱霞等11个家庭为文明家庭;叶忠等6名同志为文明驾驶员;朱跃进等10同志为工会活动积极分子。
希望受表彰的处室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在继续推进总队机关文明创建工作中创新业、建新功。总队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要以受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以创省文明标兵单位为目标,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更加广泛、深入、扎实地开展文明创建活动,为实现湖南调查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建设文明和谐机关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 总队机关文明单位、文明标兵单位、文明标兵、
文明家庭、文明驾驶员和工会积极分子名单
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 中共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机关委员会
2014年4月24日
附件
总队机关文明单位、文明标兵单位、文明标兵、
文明家庭、文明驾驶员和工会积极分子名单
一、文明标兵单位(10个)
办公室 综合处 农业调查处
畜牧业调查处 居民收支调查处 消费价格调查处
统计监测处 财务管理处 纪检监察室
机关党委
二、文明单位(7个)
法规制度处 工业调查处 服务业调查处
住户专项调查处 生产投资价格调查处 专项调查处
人事教育处
三、 文明标兵(37名,按姓氏笔画排序)
马 鑫 马爱霞 王 果 王 耿 王 璐 王子文
王泉德 文平安 方志红 刘于惠 刘其祝 刘敏彦
刘 露 庄 苑 张 艳 李先云 李炜鸿 肖 鹏
邵 羽 陈 志 陈建军 林 立 林 嘉 林定春
范素琴 易立华 周 围 周 雷 周亚松 周杰韩
姜文杰 胡胜华 彭 兵 彭安玲 彭建霞 蔡 铨
蔡月娥
四、文明家庭(11个,按姓氏笔画排序)
马爱霞 王 宇 王立凯 王泉德 汪 涛 陈 浩
罗友权 钟 莉 黄雅娟 温凯武 蔡 铨
五、文明驾驶员(6名,按姓氏笔画排序)
叶 忠 何燕飞 周少波 贺湘陵 涂 敏 彭恩进
六、工会积极分子(10名,按姓氏笔画排序)
朱跃进 刘于惠 刘振宇 易立华 俞国义
夏普照 梁 可 彭安玲 韩筱玲 蔡红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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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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