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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 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4.08.06 来源:
 关于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

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国家调查队,总队各督导组:

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关于在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湖南实际,现对市县队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党员评议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专题组织生活会前的各项准备

(一)认真组织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在前一段学习的基础上,进一步组织党员学习党章、习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在兰考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的重要讲话,弄清党员的条件标准、中央关于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关要求、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的目的、方法等。克服“‘四风’问题与基层党员无关”等模糊认识,引导党员积极参加专题组织生活会,按照党章认真对照检查自己,正确对待批评意见,自觉接受民主评议。要认真学习马建堂局长在滁州调查队民主生活会上的有关讲话,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进一步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和落实“三严三实”要求,发扬苏区调查精神,把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落实到搞准源头数据上,把作风建设的成果落实到提高数据质量上。

(二)认真征求意见,开展谈心活动。以党支部为单位,认真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党支部书记与支部委员、与每名党员都要谈心。支部委员要相互谈心。既要听取对支部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的意见,也要听取对党员个人发挥模范作用的意见,对有特殊困难的党员、体弱多病党员可采用多种方式主动关怀、征求意见、谈心。

(三)认真梳理意见,准备对照检查材料。基层党组织要对党员群众的意见进行认真梳理,找准找实突出问题。

1.市级队党支部应召开支委会研究梳理问题,明确支部的突出问题,形成查摆问题条目;不设支委会的党支部,可召集有关行政领导研究梳理问题,形成查摆问题的条目;设立联合党支部的,可先在调查队内部征求意见、开展谈心、梳理问题,形成查摆问题条目,再向支委会或支部汇报。党支部书记、支委应带头认领党员群众对支部工作的意见。

市级队党支部书记要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党支部书记的对照检查材料,除个人按照党章中党员标准对先锋模范作用、遵守党的纪律等做对照检查外,还应对党支部建设、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发扬党内民主、党员管理等党内生活情况做出说明、查找不足并听取党员的意见。市级队党支部书记的对照检查材料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检查剖析存在的问题,深挖思想根源,拿出具体可行的整改措施。对照检查材料不强求格式统一,不做字数要求。市级队党支部书记的对照检查材料暂不要求上报给总队,如国家统计局有具体要求,再另行通知。

其他党员同志原则上不要求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但要按照党章要求认真准备对照检查发言提纲。

2.县级队应对征得的意见进行分析梳理,形成查摆问题条目。县级调查队撰写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含党员队长、党员副队长、党员纪检员)简要的对照检查材料。在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时,党支部书记的对照检查材料,除个人按照党章中党员标准对先锋模范作用、遵守党的纪律等做对照检查外,还应对党支部建设、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发扬党内民主、党员管理等党内生活情况做出说明、查找不足并听取党员的意见。撰写材料时,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检查剖析存在的问题,深挖思想根源,拿出具体可行的整改措施。对照检查材料不强求格式统一,不做字数要求。可以在已撰写上报的对照检查材料的基础上增加党支部工作情况内容。材料暂不要求上报给总队,如国家统计局有具体要求,再另行通知。

其他党员同志原则上不要求单独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但要按照党章要求认真准备对照检查发言提纲。

二、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市县队专题组织生活会与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可结合进行。

(一)市级队专题组织生活会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专题组织生活会。设立支委会的党支部应先由书记、支委进行对照检查,听取党员批评意见。再由其他党员做对照检查,党员开展相互批评,进行民主评议。不设支委的支部先由支部书记做对照检查,听取党员的批评意见,再由其他党员做对照检查,开展相互批评,进行民主评议。党员人数较多的支部,普通党员可分党小组进行个人对照检查、相互批评和民主评议,具体形式由各市级队确定。支部大会由支部书记主持,党小组会议由党小组长主持。

支部大会后,组织党员干部和群众填写测评表,进行民主测评。测评的内容、格式见附件。测评表由总队督导组委托市级队活动办发放、收取、汇总,测评结果向市级队党组汇报,向总队督导组汇报(包括测评报告和测评汇总结果)。测评报告、测评原始表、汇总表要送交总队督导组保存。

(二)县级队专题组织生活会原则上要与专题民主生活会合并召开。原则上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和群众参加,会议由党组织负责人主持。党员队长做班子的对照检查,之后做个人的对照检查,由参会党员对发言人开展批评;之后党员副队长、纪检员逐个按程序分别进行。党组织负责人除个人按照党章中党员标准对先锋模范作用、遵守党的纪律做对照检查外,还应对支部建设、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发扬党内民主、党员管理等党内生活情况做出说明、查找不足并听取党员的意见。普通党员也要按照党章要求做对照检查发言,开展相互批评,进行民主评议。总队督导组对会议情况做出点评。建立联合支部的县级队参会范围原则上为县级队全体在职干部职工、总队督导组。

专题组织生活会后,马上组织参会党员和群众填写测评表,进行民主测评。测评的内容、格式见附件。测评表由总队督导组发放、收取、汇总,测评结果向总队党组汇报,向县级队党组织反馈。

(三)党员进行民主评议的主要内容是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遵守党的纪律情况。重点围绕履行党员义务、履行岗位职责、树立“两个意识”、反对弄虚作假、确保数据质量等开展评议。

三、有关要求

(一)党支部向党员提出评定意见。专题组织生活会后,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由支部书记和党员行政领导)应根据民主评议结果,结合党员现实表现,进行认真研究,向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并向本人反馈。对长期不发挥作用、问题比较突出的党员要进行谈话提醒;对长期不过组织生活、不符合党员条件的,要进行组织处理。进行组织处理应采取严肃、审慎的态度,按照党章、党内有关法规的程序要求进行。

(二)加强对市县队专题组织生活会的督导指导。市县队专题组织生活会能否开好,关系到调查队系统基层党组织的建设、基层统计队伍的建设,总队党组对此高度重视。总队督导组要指导帮助县队写好对照检查材料,找准突出问题,提高认识,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国家局巡回督导组将按照分工抽查县队专题组织生活会的情况,帮助总队督导组指导县队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切实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三)加强联系,确保专题组织生活会质量。总队督导组要深入了解、及时解决市县队的情况,对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拿不准的问题,及时向总队领导报告。要坚持时间服从质量,切实做好会前各项准备工作再开会,克服敷衍过关、草率应付的思想,把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出质量,使党员普遍受到一次思想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一般应在8月中、下旬结束,有特殊情况的,可做适当顺延。

 

附件:党员民主评议测评表

 

 

总队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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