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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程子林、李绍文在全省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工作暨业务培训会议上讲话的通知

时间:2012.08.29 来源:

湘调字〔2012 81

 

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  湖南省统计局

关于印发程子林、李绍文在全省住户调查一体化

改革工作暨业务培训会议上讲话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国调队,各市州统计局,各未设国调队的县市区统计局:

2012821,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和湖南省统计局在长沙联合召开了全省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工作暨业务培训会议。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总队长程子林同志和湖南省统计局副局长李绍文同志出席会议并作讲话。现将程子林和李绍文同志的讲话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切实贯彻落实。

 

 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   

                

2012824     

 

 

齐心协心  狠抓落实

奋力推进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

——在全省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工作暨业务培训会议上的讲话

2012821日 长沙)

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总队长  程子林

 

同志们:

上午好!

经国务院同意,国家统计局决定开展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今天,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以下简称总队)与湖南省统计局联合召开全省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工作暨业务培训会议,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工作的部署,在省市县三级全面推进一体化住户调查工作。这次会议,是湖南政府统计工作的一次盛会,是奋力推进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的总动员,标志着我省住户调查工作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国家统计局直属调查队管理体制改革以前,省统计局和各市县统计局对农调队、城调队、企调队给予了坚强有力的领导和大力支持。改革以来,省统计局和各市县统计局自觉服从改革大局,坚决支持改革,积极配合改革,为改革的顺利实施和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给予了鼎力支持和无私支援。借此机会,我谨代表总队向省统计局和各市县统计局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的重要意义

住户调查是统计核心业务之一。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是“十二五”时期全国统计发展和改革规划纲要和今年全国统计工作会议确定的重大改革任务。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实行“两个一体化”和“六个统一”。“两个一体化”即现行城乡分离的两个住户调查的一体化,以及现行未纳入国家统一管理的分市县住户调查与国家统一组织实施的分省住户调查的一体化。“六个统一”即统一调查指标、统一抽样方法、统一调查组织、统一调查过程、统一数据处理、统一数据发布。这项改革对于更好地服务于国家宏观调控和湖南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提高统计工作水平,意义重大而深远。

(一)推进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是服务宏观决策的迫切需要。

现行的城乡住户调查,由于制度方法不统一,农村居民与城镇居民的收支水平和结构等调查数据不可比,难以准确测算全体居民的收入差距和支出结构,制定合理的收入分配政策缺乏可靠、有效的依据,迫切需要建立可比的全体居民收支调查体系。通过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设置全体居民和分农村、城镇居民的可支配收入指标,建立城乡可比的、以可支配收入指标为核心的居民收支指标体系,能够准确完整地反映全体居民收入、支出以及家庭就业、消费、住房等情况,及时监测农民工、贫困人口等群体的生活状况,客观揭示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和不同群体之间的收入差距及其变化,为制定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调整收入分配政策、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提供更加准确完整的基础资料和统计服务。

(二)推进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是提高住户调查数据质量的根本举措。

由于现行分市县住户调查未纳入统一管理,一些地方在调查制度、样本抽选、调查实施、数据使用和发布等方面还存在着不统一、不规范、不协调等现象,严重影响了统计数据质量和公信力。推进住户调查一体化,将分市县住户调查按照分省住户调查的标准和规范进行统一设计、统一管理、统一组织实施,对于确保分市县扩充样本和国家分省样本执行同样的质量控制标准,确保住户调查基础数据真实可靠,确保分市县住户调查数据在人均水平和增长速度上与全省数据的衔接一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推进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是提高统计工作水平的内在要求。

按照统计调查对象划分,统计调查主要包括面向企业的调查、面向住户的调查、面向个人的调查、面向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调查。住户调查是统计调查的重要组成部分。住户调查资料不仅是反映住户经济社会活动状况的重要窗口,同时也是国民经济核算的重要基础资料。通过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不仅有利于提高住户调查工作水平,而且也有利于提高整个统计工作和核算水平。

(四)推进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是整合统计资源的有效途径。

目前实行的城乡住户调查分割、分市县住户调查与分省住户调查分离、实施主体分散的做法,还造成了本来就十分短缺的统计资源的重复配置和浪费。实行住户调查一体化,整合调查样本,统一组织实施,是统筹使用住户调查资源,避免重复矛盾,提高统计效能的有效途径。

(五)推进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是中国统计走向国际化的必然选择。

与世界各国普遍推行的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相比,我国住户调查一直是分城乡独立开展,调查内容、调查方法、指标口径存在明显差异,难以实现住户调查数据的国际比较。实施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将调查制度方法与国际接轨,增强国际可比性,是中国统计适应经济全球化发展,担当国际统计责任的必然选择。

二、明确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的主要任务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一部署,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的主要目标任务是,建立制度统一规范、抽样科学严谨、调查扎实严明、数据真实可信、发布公开透明的住户调查新体系。

(一)周密设计调查制度。

今年6月,国家统计局印发了《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方案(试行)》(国统字〔201254号,以下简称《国家住户调查制度》)。这个调查制度是国家统计局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总结多年实践经验和试点经验并借鉴国际先进经验的基础上,依法制定的,在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等方面都实现了显著提升。根据《国家住户调查制度》,总队会同省统计局进行了认真调查研究和多次沟通协商,制定了《湖南分市县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制度(试行)》(以下简称《湖南住户调查制度》),已联合报请国家统计局审批。《统计法》第十四条规定:“统计调查应当按照统计调查制度组织实施。”《湖南住户调查制度》经国家统计局批准后,总队将会同省统计局联合印发。这一制度是《国家住户调查制度》的补充,并将分省住户调查融入分市县住户调查。《国家住户调查制度》与湖南的补充制度一起,成为组织实施湖南住户调查的直接依据。

(二)科学抽选调查样本。

根据《国家住户调查制度》,在95%的置信度下,住户调查主要指标的代表性误差设计目标为:全国居民及分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消费支出抽样误差控制在1%以内,分省居民及分省分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消费支出以及主要收入项和消费项的抽样误差控制在3%以内;分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消费支出抽样误差基本控制在5%以内,分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消费支出抽样误差基本控制在10%以内。总队会同省统计局反复研究,确定了各市县区的样本规模。这些样本规模是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指导意见,充分考虑样本代表性与调查成本、代表性误差与调查误差之间的平衡而确定的。

住户调查的全部调查小区,都由国家统计局直接抽选。记账户都由总队直接抽选,报国家统计局备案。按照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抽样方案实施细则的规定,各地要对抽中调查小区绘制调查小区地图,对所有符合要求的住宅开展摸底调查,编制抽中调查小区的住宅抽样框,根据总队抽选的调查住宅落实记账户。各地不得随意变更调查小区和记账户,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的,必须报总队批准,其中变更调查小区还需要报国家统计局批准。

(三)依法规范数据采集。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要求,记账户今年111日开始试记账,121日开始正式记账。各地必须按照《统计法》《国家住户调查制度》和《湖南住户调查制度》的规定,坚持依法调查、独立调查、规范调查,确保住户调查源头数据的真实可信。要向记账户大力宣传“为国记账、为己理财”的理念,提高他们支持配合住户调查的自觉性,提高真实记账、准确记账、完整记账、及时记账的责任感和能力。要选聘责任心强、沟通水平高、熟悉当地情况的人员担任辅助调查员。对聘用的辅助调查员必须进行《统计法》、统计职业道德和业务技能培训。要经常深入记账户指导记账、交流感情、听取意见,帮助提高记账水平。

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后,调查指标、计算口径、工作流程、数据采集处理程序、组织方式都发生新变化。要加强学习和培训,确保住户调查人员正确理解并熟练掌握调查制度、调查技能和数据处理程序,提高实施和指导住户调查工作的能力。

(四)加强数据质量控制。

确保住户调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是住户调查改革的根本目的,是每一位住户调查工作者的神圣使命。各地要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基础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操作规程采集数据,把好源头质量关。《统计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如实搜集、报送统计资料,不得伪造、篡改统计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资料”。一要认真履行数据审核职责,不断提高审核纠错能力,发现不合逻辑的数据、异常数据和技术性差错,要按权限和程序认真核实订正。二要坚持客观公正的立场,不相互攀比数据,不考虑数据的所谓“衔接”。三要坚持原则,既不屈意顺从领导对数据的非法干预,更不主动揣摩和曲意逢迎领导在数据上的需求。通过扎实的调查和严谨的审核,确保住户调查数据真实可信。

(五)加强宣传解读。

要加强对改革工作的宣传力度。积极争取各新闻媒体的支持,大力宣传住户调查改革的意义和改革的主要内容,努力争取各方面的支持,为一体化住户调查工作的顺利推进创造良好的环境。住户调查直接面向基层,需要广大社会公众特别是抽中社区基层组织(村居委会)和记账户的积极配合。各地要积极协调新闻媒体,编写形式多样的宣传材料,宣传一体化住户调查改革的主要内容和具体实施步骤,积极引导记账户依法履行法定调查义务,打消记账户对调查的顾虑,提高配合度。

要加强对住户调查数据的宣传解读。改革后的住户调查主要数据,要依照规定权限和程序,通过网络、报纸、电视台、广播电台发布。对于指标口径和数据的变化,要深入浅出地进行解读,争取全社会对改革的认可和支持,更好地发挥住户调查数据的重要作用。

三、狠抓落实,确保高质量完成改革任务

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任务繁重,时间紧迫。各地要积极行动起来,狠抓工作落实,确保高质量完成改革任务。

(一)提高认识,确保组织领导到位。

住户调查是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以及社会公众获取居民收入、支出和消费等数据的唯一政府调查,在整个统计工作中占有异常重要的位置。各市县统计调查机构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把思想真正统一到国家统计局的部署和本次会议精神上来。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和任务,争取重视和支持。要加强对住户调查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总队和省统计局的工作要求,及时明确工作思路和举措,并认真落实到位。

(二)形成合力,确保步调协调一致。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规定,总队和省统计局在联合制定的《湖南住户调查制度》中,进一步明确了组织实施住户调查的职责分工和工作机制。湖南分市县住户调查按照统一设计、统一管理、统一组织实施的原则,由总队牵头并会同省统计局组织市县国调队和统计局实施。其中,国家分省调查样本和设有国调队的县市区的调查工作,由总队单独组织市县国调队实施。在市州一级,市级国调队牵头会同市统计局初步审核分市县调查中的其他样本数据;市州国调队会同市州统计局发布分县市区住户调查数据。县一级的住户调查数据采集工作,在已设立国调队的县市区,由县级国调队负责;在未设立国调队的县及县级市,由县级统计局负责。从本质上讲,就是调动两个积极性,整合两类资源,形成一个合力。国家统计局马建堂局长在今年全国住户调查工作会议上指出,这是现行体制下解决分市县住户调查问题的最可行的方式,也是最好的选择,对于统计事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在住户调查工作中,国家调查队和省市县各级统计局都承担着重要的、不可替代的职责。如果离开各级统计局的鼎力支持,湖南的住户调查工作是无法做好的。各市县国调队和统计局都要认真履行各自在住户调查工作中的职责,形成强大合力和统一步调,共同完成好改革任务,高质量实施住户调查工作。要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特别是市级国调队、统计局,要积极协作,严格按规定做好国家调查样本之外的其他样本的初步审核和数据发布等工作。

(三)规范操作,确保调查科学严谨。

各地要严格执行《国家住户调查制度》和《湖南住户调查制度》,确保实施过程不走样。要严格执行统一的分类标准、指标口径、调查表式和编码,使用统一的数据处理软件,确保分市县住户调查的科学性和严肃性。为进一步规范住户调查工作过程,总队还将会同省统计局认真研究制定住户调查基础工作规范化标准。

(四)统筹安排,确保条件支撑有力。

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和住户调查工作的要求很高,任务很重,难度也很大,需要各市县国调队、统计局安排精兵强将从事这项工作。有条件的地方可使用基于网络的数据采集平台,包括调查户网上记账、单机记账和调查员手持电子终端采集数据,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工作效能。

住户调查工作需要大量的记账户补贴、辅助调查员补贴和相关工作经费。《统计法》第十九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统计工作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统计局直属调查队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514号)要求:“各级调查队为地方服务的调查项目所需必要经费,列入地方财政预算。”分市县住户调查主要是为市县党委政府了解民生基本状况、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的,同时也为省委省政府服务。请各市县国调队、统计局积极向当地政府汇报,尽快将住户调查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五)严肃法纪,确保改革圆满成功。

国家统计局对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高度重视,将《关于加强和改进分市县住户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统字〔2011110号)的贯彻执行情况纳入为今年的重大督办事项。总队将牵头会同省统计局派出督查组,到部分地区对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了解、掌握和解决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各地在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向上级报告,请示解决。对于违反《统计法》和统计调查制度的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

 

同志们!推进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高质量实施新的住户调查制度,是摆在湖南各级国家调查队和统计局面前的一项重大任务,则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精诚团结,齐心协力,奋力拼搏,为争取住户调查改革的圆满成功而共同努力,向国家统计局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交出一份优异的答卷。

谢谢大家!

 

 

在全省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工作

暨业务培训会议上的讲话

2012821日 长沙)

湖南省统计局副局长 李绍文

 

同志们:

城乡住户一体化调查是今年国家统计局致力推进的一项重大改革,目的是通过整合两类资源,发挥两个积极性,在统计系统形成共同做好城乡住户调查的整体合力。为了落实好这一改革任务,根据国家统计局的要求和指导,省统计局和湖南调查总队反复进行沟通和协商,多次听取基层局队意见,形成了全省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的基本共识。今天,省统计局与湖南调查总队联合召开全省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工作暨业务培训会议,表明了局队对这一改革工作的高度重视。受省统计局党组委托,我讲三点意见。

一、要统一思想认识,认真贯彻落实好国家统计局的改革精神

首先,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国家住户调查改革的纲领性文件上。去年年底,国家统计局以国统字〔2011110号文件形式,下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分市县住户调查工作的通知》,这是指导全国分市县住户调查改革的一个纲领性、总体性的文件。国家“110”号文件下发后,省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严格按照文件精神,积极开展相关工作。根据国家要求,我省确立了湖南调查总队会同省级统计局统一设计、统一管理、统一组织实施分市县住户调查工作的模式,明确分市县住户调查工作由国调总队会同省统计局联合发文、共同布置、共同培训。各地也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国家住户调查改革的纲领性文件上来,充分发挥好局、队两个积极性,共同把我省住户调查工作做好。

其次,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国家统筹城乡发展的大政策上。国家实施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目的是要在国家统筹城乡发展的大政策背景下,按照城乡一致的标准、口径、范围、指标和方法,取得真实准确的居民收入数据,为研究居民收入差距、调整收入分配格局提供依据。从统计的角度讲,统筹城乡发展,需要从统筹城乡统计调查制度开始。6月份,国家统计局以国统字〔201254号文件形式,下发了《关于印发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方案的通知》。方案规定,以市、县为总体的分市县住户调查正式纳入国家调查制度,并由国调总队、省统计局统一设计,联合报国家统计局审批。改革后的住户调查,居民收入将不再区分城市和农村单独实施,而是把二者合为一体。无论是国家调查网点还是地方调查网点,原来只开展城镇住户调查的,现在需要同步开展农村住户调查;原来只开展农村住户调查的,现在需要同步开展城镇住户调查。因此,现行的统计调查格局需要重新调整与规范,只有扎实推进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才能更好地适应统计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

最后,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的重要性上。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与“四大工程”一样,是国家统计局今年改革工作重点之一。马建堂局长在全国住户调查工作会议上强调指出,推进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是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调整收入分配格局、制定收入分配政策的客观需要,是提高住户调查数据质量的基本保障,是时不我待的一项重大改革任务。因此,各级统计调查系统作为住户调查一体化的直接参与者和落实者,肩负着重大的历史使命和责任,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好国家改革精神,全面推进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工作。

二、要加强协调配合,依法依规推进城乡住户一体化调查改革工作

第一,住户调查是国家调查队和统计局共同的工作。多年来,在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省各级统计局和国家调查队建立了以区县为总体的城乡住户调查网络,服务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按照国家统计局的统一部署,从今年12月份开始,我省将全面实行新的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以区县为总体的城乡住户调查网络也将随之实行新的调查方案。新的住户调查工作,既是国家统计局布置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为了满足省委、省政府对市州、县市区实行政府绩效考核、县域经济考核、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监测的需要。无论是从方案设计、数据采集、数据处理,还是数据审核、数据认定、数据发布等环节,都是国家调查队和统计局共同的工作,需要局队密切协作和相互配合。在具体工作中,局、队要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信任、相互支持、相互促进,以统计发展为重,以服务决策为要,把开展分市县住户调查作为进一步加强团结、和谐局队关系、共同提升政府统计公信力的重要契机,齐心协力把改革推向深入。

第二,按照分工负责,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责。按照国家统计局的要求,经局、队认真研究,我省分市县住户调查工作由调查总队会同省统计局统一设计、统一管理、统一组织实施,联合发文、共同布置、共同培训。在市、县一级,根据“网络不重复、全覆盖”的数据采集原则,在已设立国家调查队的县市区,由国家调查队直接采集数据;在未设国家调查队的县市,由县级统计局负责采集数据;市辖区的国家样本由市级国家调查队直接采集,地方扩充样本由市州或区统计局负责采集。分市州居民数据由国调总队会同省统计局联合发布;分县市区数据由国调总队、省统计局共同认定和反馈,市州国调队会同市州统计局联合发布。这里要特别强调的是,根据国家要求,省级样本和国调县的调查工作,由各级国家调查队独立调查、独立上报,地方统计部门不能在任何场合、任何环节以任何形式予以干预。各级统计调查机构要按照明确的工作分工,切实履行好各自的职责,认真完成各自的工作任务。

第三,局队要通力协作,共同加强和改进分市县住户调查工作。各级统计调查机构要严格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制定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分市县住户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统字〔2011110号)和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省统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分市县住户调查工作的通知》(湘调字[2012]34号)精神,切实加强分市县住户调查的统一实施,加强分市县住户调查的质量控制,加强分市县数据使用和发布的管理,建立局队联合工作模式,形成合力,高质量满足需求,严格按要求坚定不移地加强和改进分市县住户调查工作。在具体工作中,局、队要形成联席会议机制,对具体问题共同研究,形成共识。

第四,严格依法调查。各地要始终把提高数据质量作为住户调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增强依法统计意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直接调查、直接访户的调查模式,确保调查数据质量。任何地方、任何单位都不得擅自修改或以任何方式要求统计调查机构、调查户修改住户调查资料,坚决杜绝替住户编账、改账现象的发生,保障调查数据真实可信,切实维护政府统计公信力。

三、要夯实统计基础,切实提高住户统计调查数据质量

从今年12月份开始,全省城乡住户一体化调查正式施行。在距离正式实施只有三个月的时间里,各地要完成业务培训、调查小区核实、建立样本框、摸底调查、样本抽选等一系列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因此,各地要集中精力,加强统计基础建设,扎实做好住户一体化调查的准备工作,为提高住户统计调查数据质量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是要抓保障建设。局、队要联合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开展住户调查工作的重要性,取得各地党政领导的重视和支持。联合向地方财政申请住户调查经费,为住户调查提供经费保障,切实改善住户调查工作条件。

二是要抓资源整合。从统计局系统而言,省统计局已初步明确地方调查队管理办公室牵头负责全省分市县住户一体化调查的相关工作。有调查任务的市县统计局要按照全省分市县住户调查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尽快整合住户调查资源,明确住户一体化调查的工作职能部门,牵头负责住户一体化调查工作,组织、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与此同时,各级统计调查机构要按照现有的模式,切实抓好今年的城乡住户常规调查任务,不能因改革而放松基础工作,不能因改革而影响数据质量,不能因改革而影响调查工作正常开展。

三是要抓制度建设。各地要按照《全省分市县住户调查方案》的要求,建立城乡住户调查台账制度、调查员访户制度、数据收集流程规范制度、数据质量控制制度、调查员及辅助调查员考核制度等有关住户调查工作的规章制度,使分市县住户调查的各项工作有章可循。

四是要抓业务学习。各地要结合工作实际,重点学习国家和省下发的两个文件精神,学习全省分市县住户调查方案,努力提升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确保文件精神落实好、调查制度执行好、局队配合协作好。要组织开展好调查员的业务培训工作,使调查员尽快掌握调查方案、调查技能和访户要领,辅导住户把账记实,抓好源头数据质量。

五是要抓宣传发动。局、队要联合开展宣传动员工作,宣传改革的必要性和改革方法;通过多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宣传住户调查改革情况,增进社会公众对改革的理解,争取调查小区和调查户的理解、配合与支持,为顺利推进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最后,预祝全省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工作暨业务培训会议取得圆满成功、湖南城乡住户一体化调查工作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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