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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公告

时间:2013.11.05 来源:


听证公告

 

2013年第7

 

为了推进依法统计,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水平,加强湖南住户调查数据质量控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决定就制定《湖南省住户调查实施规程》召开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131120日上午900-11:00

(二)地点: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机关小会议室(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新世纪花苑华侨国际大厦15楼)。

二、听证内容

《湖南住户调查实施规程》制定的法律依据,住户调查样本的抽选和轮换,数据的采集、审核、上报、发布、使用以及相关工作人员的职责等内容。

三、听证会参加人员产生方式

(一)采取社会公众自愿报名、总队随机选取的方式抽选10人。若报名人数不足10人,所有报名者都参加听证会。

(二)总队邀请有关专家2人。

四、参加听证会的报名条件、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条件。年满18周岁,在湖南省居住的中国公民。

(二)报名时间。2013119-12日。

(三)报名内容。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工作单位、职业(职务)。

(四)报名方式。电话申请或者电子邮件申请。报名电话:0731-85184630,报名邮箱:fly229sx@163.com

联系人:孙翔、王璐。

 五、其他事项

  湖南国调总队将于20131115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并在本网站上进行公告或电话通知参会人员,同时送交有关听证材料。

长沙市区以外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听证会期间的食宿费用由湖南国调总队承担,往返交通费用自理。

 

附件:《湖南住户调查实施规程(征求意见稿)》

        

 

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    

2013114       

 

相关附件:
湖南住户调查实施规程(征求意见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