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公告
时间:2013.11.05 来源:
听证公告
2013年第7号
为了推进依法统计,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水平,加强湖南住户调查数据质量控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决定就制定《湖南省住户调查实施规程》召开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13年11月20日上午9:00-11:00;
(二)地点: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机关小会议室(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新世纪花苑华侨国际大厦15楼)。
二、听证内容
《湖南住户调查实施规程》制定的法律依据,住户调查样本的抽选和轮换,数据的采集、审核、上报、发布、使用以及相关工作人员的职责等内容。
三、听证会参加人员产生方式
(一)采取社会公众自愿报名、总队随机选取的方式抽选10人。若报名人数不足10人,所有报名者都参加听证会。
(二)总队邀请有关专家2人。
四、参加听证会的报名条件、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条件。年满18周岁,在湖南省居住的中国公民。
(二)报名时间。2013年11月9日-12日。
(三)报名内容。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工作单位、职业(职务)。
(四)报名方式。电话申请或者电子邮件申请。报名电话:0731-85184630,报名邮箱:fly229sx@163.com。
联系人:孙翔、王璐。
五、其他事项
湖南国调总队将于2013年11月15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并在本网站上进行公告或电话通知参会人员,同时送交有关听证材料。
长沙市区以外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听证会期间的食宿费用由湖南国调总队承担,往返交通费用自理。
附件:《湖南住户调查实施规程(征求意见稿)》
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
2013年11月4日
相关附件:
湖南住户调查实施规程(征求意见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