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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关于将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列入地方中直机关序列进行管理的通知

时间:2013.09.12 来源:

国家统计局关于将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

列入地方中直机关序列进行管理的通知

(国统函[2005]256号)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统计局直属调查队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5]14号)和中编办《关于国家统计局各级调查队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批复》(中央编办复字[2005]149号),我局撤销了湖南省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企业调查队,设立了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湖南调查总队为正厅级。按照中组部《关于国家统计局各级调查队党组织设置和干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05]26号)的要求,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下发了《关于国家统计局各级调查队党组织设置和干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湘组[2005]134号),批准设立了中共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党组。请贵厅按照有关规定,将湖南调查总队列入地方中直机关序列进行管理,通知总队参加有关会议,向总队下发有关文件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00五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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